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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22:29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根据《蕲春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蕲春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8:00—10月30日下午4:00
2、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蕲春县司法局五楼人事股(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10号)领取准考证,并认真阅知准考证有关提示。
(2)准考证相关事项咨询电话:蕲春县司法局人事股:
朱燕云15897895737;胡小雪13617139990.
二、笔试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考试地点:蕲春县委党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上午09:00—11:00 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
考试相关要求:
1、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和交通路线,于考试当天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3、考生考试前40分钟可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有关法律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2、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务工作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3、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蕲春县司法局
2020年10月27日